导读: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〔2007〕1号#TRS_AUTOADD_1201178269389{MARGIN-TOP:0px;FONT-SIZE:12p…
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 |
关于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|
京房公积金管委会〔2007〕1号 |
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: 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,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,市政府批准,现就北京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 一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(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)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8%,有条件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适当提高,最高不超过12%。 二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 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限按照2006年职工月均工资的300%,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。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数据,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:3008×3×12%×2=2166元(四舍五入)。原则上不得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。 三、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、降低缴存比例申请,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。 |